利民之事,丝发必兴。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,聚焦主题教育“学思想、强党性、重实践、建新功”总要求,进一步落实习总关于“《宁波市住房公积金“带押过户”管理操作规程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操作规程》),这也是我省首个出台的住房公积金“带押过户”规范性文件。
《操作规程》明确了我市住房公积金“带押过户”业务范围、受理条件、办理流程,强化资金闭环、风险防控,进一步优化完善业务办理流程,提升服务质效,保障担保落实有效。与传统的二手住房交易模式相比,公积金“带押过户”的实施,通过实现与不动产登记部门、公积金受委托银行的业务协同,全面提升二手住房的交易办理效率,以达到交易资金更安全、交易成本更节约、交易流程更便捷的服务宗旨,更好地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。
根据《操作规程》,除了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转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以外,我市公积金“带押过户”已实现服务受理模式全覆盖,包括原纯公积金转为组合、原纯公积金转为纯公积金、原纯公积金转为商业、原组合转为组合、原组合转为纯公积金、原组合转为纯商业、原商业转为纯公积金、原商业转为组合等8种“公积金带押过户”模式。其中买方申请公积金(含组合)的,在与卖方、买卖双方机构共同签订《住房公积金“带押过户”协议书》后,可向受委托办理公积金业务的商业银行(含不同支行)提出申请。
目前,宁波市公积金承办银行共有10家,包含工商银行、农业银行、中国银行、建设银行、交通银行、宁波银行、中信银行、浦发银行、鄞州银行、邮储银行。在前期试点过程中,截至8月底,全大市已受理涉及公积金的带押过户44笔,涉及交易金额10795.45万元。